武昌工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2022年04月13日 14:2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分类及经费来源

(一)本规定中的“教学经费”指学校二级学院、图书馆、网络中心、档案馆、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教学教辅及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人才培养开展教学、教辅及学生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耗费性支出,包括“教学日常业务经费”、“教学专项经费”二类。

(二)“教学日常业务经费”是指为维持教学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学校预算安排的满足基本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教学专项经费”是指通过立项形式获得的项目建设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学校重点支持的专项经费。

(三)教学经费主要包括来源于学校的经费预算和省级(及以上)的专项配套拨款。

二、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一)教学日常业务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所需物耗用性及服务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单价1000元以下)费,报刊、杂志购置,资料印制费,邮寄费、通讯费,设备设施维修(护)费,其他与办公相关支出。

2.实验(训)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实验(训)活动中发生的物耗支出,具体包括实验材料、试剂、各种配件、元器件、工具、小型设备、试验制作加工费、劳保用品,以及与实验(训)教学有关的其他费用。

3.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参观场馆门票费、实习资料费、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费(实习指导费、场租费)等。

4.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发生的论文指导费、评阅费、答辩费、档案存储材料费、论文规范及答辩文表印制费。

5.军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给承训单位的训练指导服务费以及必要的训练活动保障支出。具体包括训练服务费、教官生活费、交通费、器材费、医药费等。

6.教学差旅费:主要用于教师外出参会、培训、调研、交流等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出差补助等费用。

7.教学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课程设计、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试卷等教学材料印制费,小课件购置费,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材料费、作品装裱、成果展示,学籍管理费(证书工本费、信息采集费等),考务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考试用品、制卷费)等。

8.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护)经费:主要用于教学、试验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检修费用,大型维修及改造费用,实验室搬迁等日常及专项维修(护)费用。

9.专业建设经费:本经费指按预算定额拨付给教学单位的一般或新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大纲编写、专业申报、专家讲座、学术交流等专业建设基础工作中的调研交通费、印制费、专家劳务费(讲座、论证、评审、鉴定等),以及必要的人培方案、教学大纲编写劳务费。

10.体育维持经费:各种日常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鞋类等)的购置费,各种体育器械的修理费,运动服装购置费,体育运动会举办费,学生体能测试费,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期刊、资料、印制等费用。

11.学生管理及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需印制费、报刊、资料、宣传材料、管理用具(品),学生科技活动、文体活动中的宣传制作费、材料费、会场布置费、作品制作费、竞赛评审费、服装租赁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2.就业经费:主要指就业教育及就业工作支出。具体包括就业指导讲座费、培训费、会议费、资料印制费、专题招聘会费、宣传用品费、信息服务费、就业回访差旅费、邮寄费,以及与就业业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13.其他经费:以上经费项以外的其他教学教辅日常业务经费和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依据学校批准执行的年度预算内容为依据。

(二)教学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建设(立项项目)所必须的小型教学设备(单价1000元以下,下同)购置费、材料费、教学用模具、教具费用,专业教师学习培训费、专业研讨会议费,专业建设调研考察发生的差旅及交通费,专业特色教材出版、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论文版面、专利及知识产权事务资助费,信息采集及传播费、专业图书及资料费,专家劳务费(专业评估、专业论证、专业咨询)、印制费,以及其他与专业建设相关经费。

2.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核心课程标准和各类课程大纲制定、课程整体教学设计、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视频录制等线上和线下资源建设、更新和维护,课程建设相关的出版费、版面费、咨询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教材建设经费:文献资料购买、印制,调研差旅费,教材鉴定、评审费,以及重点建设教材的出版费资助费,其他与教材建设的相关费用。

4.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团队成员调研差旅费、学习交流的交通费、培训费;团队成员相关研究成果印制、出版、发表费用;团队建设用图书、杂志、低值易耗品(U盘、硬盘、扩音器)等教学相关用品。

5.教学改革研究经费:项目成员调研交通费、差旅费,资料收集、复印、打印、翻译以及必要的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参与教学及学术交流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成果印刷费、项目成果鉴定费、专利申请费、评审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等。

6.学生竞赛经费:本经费包括“学科竞赛经费”“体育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经费”等学生竞赛经费,主要用于竞赛业务费、指导课酬及竞赛奖励等费用。具体包括参赛报名费、训练、参赛作品制作材料费、图书资料费、信息检索费、印制费、差旅费、保险费、专利申请费、参赛项目成果发表费、指导教师课时费、竞赛奖励,以及竞赛相关的其他费用。

7.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主要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的课外图书资料费、教师培训费,思政教师外出调研、学习交流差旅费,学生思政教育活动费、学生思政教育活动的外出调研、实习费用,思政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经费等。

8.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书籍、杂志等资料费,校内外专家讲座费、督导费、咨询服务费,心理健康宣传费,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费,以及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其他费用。

9.其他专项学生活动经费:以上专项以外,视同专项管理的大型、规模性学生专项活动经费(如“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其经费使用范围按具体经费审批报告执行。

三、教学经费的管理

(一)经费使用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教学建设项目经费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2.集中采购:对于学校预算安排的教学经费支出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校内各单位办公及单位专项建设经费中的设备资产、办公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实验耗材、学生竞赛材料、实验及教(科)研用化学品、学生活动用(奖)品,以及相关的专用材料等由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2)个人科教研课题(项目),学生竞赛及学生活动中的零星耗用品(批量采购金额3000元以内),可自行采购自行报账。

3.实物入库:图书(消耗类的业务图书资料,提供用途说明以及发放签收单据的除外)、设备等资产以及耐用低值易耗品需办理实物入库手续;学生竞赛成果、作品由教学单位收回保存。

4.单次资助:版面费、出版费、专利申请费等成果资助性支出,只资助一次不得多头重复资助。

5.经费公开:二级教学单位学生专业实习(训)经费须通过学院网站等公开渠道,就学校经费拨付经费额度、具体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向学生公示;经费报账时需学生代表(每班不少于2人)签字确认。

6.双签手续:所有报销单据(个人课题除外)均需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即必须2人以上在每张原始凭单上签字,经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汇总报销单上审批。

7.合理支撑:经费支出需附相应支撑。

(1)经费报销需附转账或支付凭单(POS单、网银、支付宝等截图),单笔500元以下零星支出可免附。

(2)车辆燃油路桥费报销,学校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自驾车出差的对由此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出差人承担,报销时需附《武昌工学院自驾出差车辆行驶登记表》。

(3)出差报销(外出培训、参会、调研、交流等),需附《武昌工学院出差审批单》《武昌工学院培训审批表》、相关会议(培训)通知、住宿消费明细清单。

(4)版面、出版、专利申请报账需注明论文、著作题名、专利申请号,附用稿通知、专利受理通知书等。

(5)学生竞赛(学科、创新创业、文体等)活动经费报销,需附专项预算审批表。

(二)各类经费使用管理

1.教学日常业务经费

(1)除明文规定的人员劳务、校外专家劳务、接待费用外,日常教学业务经费中不得列支校内师生劳务及接待费。

(2)专业建设经费(一般性)列支专家等接待费用不超过年预算额的10%。

(3)学院就业经费列支就业单位接待及优秀学生返校接待等非直接费支出比例不超过20%。

(4)离汉外地出差,双人同性别共住(一间房)住宿费标准可按一间房规定标准上浮70%的上限内据实报销(不能提供住宿费清单的除外);特殊人员(副高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特殊事项(非会议、培训等)经分管业务校长特批住宿费标准可在不超过国家标准上线范围内凭发票及消费清单报销。

2.教学专项经费

(1)专项经费中的课程录制由学校招标采购中心与商家统一议价采办,扣除课程录制费后的经费余额由项目人在规定的范围内报账。

(2)专项经费(仅限立项项目)中项目建设及辅助建设人员劳务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

(3)专项经费(个人项目除外)中资助的论文版面费、专著出版费须先行通过“借支”办理公对公转账支付(发票报销时冲减借支);打款账号与用稿单位名称明显不符的,另需出具加盖用稿单位公章的证明(证明该账号为其对外账号),或者期刊封面说明、期刊主页介绍等复印件证明。

(4)专项经费(立项项目)在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内,具体费用项目支付额度或比例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的按照经审批通过的“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书(方案)”匹配的“年度项目建设预算”执行。

(5)其他专项经费按任务实施前经审批通过的具体专项实施预算执行。

四、教学经费的审批

(一)教学日常业务经费报销与签批

1.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经费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处审核。

2.2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

(1)学院经费:学院院长、财务处长、分管财务校长签批;

(2)职能部门经费: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长、财务处长、分管财务校长签批。

3.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1)学院经费:学院院长、财务处长、分管财务校长、董事长签批;

(2)职能部门经费: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长、财务处长、分管财务校长、董事长签批。

(二)教学专项经费审批

1.前置性审批。专项经费严格实行 “二次审批”,即专项经费动用前先通过“立项拨付审批”“专项预算审批”,其程序为:立项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长、相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处长、分管财务校长、董事长(10000元以上)。

2.报销签批。经前置性审批通过后,其报账程序为:

(1)个人课题(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财务处长。

(2)单位课题(立项项目):5万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财务处长;5万元及以上的按上述1万元以上日常业务经费报销流程签批。

(3)单位专项(非教研立项专项)按日常业务经费报销流程签批。

(三)归口管理经费审批

凡涉及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经费,在进入财务审核环节前,需经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联签审批后,按不同性质经费的流程执行。

归口管理部门列表

序号

经费内容

归口管理部门

审批载体

1

资产、实验材料购置

资产设备处

申购报告

2

外出实习(训)

教务处

实习出行报告、实习报账申请报告

3

毕业论文答辩、评阅

教务处

发放表/收入申报表

4

招生经费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报销凭单

5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创新创业学院

《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创新创业项目竞赛申请表》

6

讲学讲座评审经费

相关职能部门

《备案(申请)表》

7

师资培训

教师发展中心

经费审批单或报销单

8

学生奖、助经费

学生工作处

发放表

(四)超出经费使用范围或超预算支出审批

超出经费使用范围的不予报销;超预算额的支出需按预算审批流程先行取得预算后再执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五)特别审批流程

学校特别约定事项的审批另行执行特别流程办理。

五、教学经费使用绩效考评

(一)教学经费是学校为保证正常教学或支持有关重点项目建设所设立,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单位负责人或经费项目负责人对所审批经费的使用真实性、效益性负责。

(三)各单位年度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评价;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考评。

(四)学院专项教学经费一般当年使用,项目未完成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项目结转期不得超过立项计划期,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并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和效益分析,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六、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武昌工学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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